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身体情况确实有一些改变,可能无法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可否降低其工资待遇,可否据此认...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陪产假继续参照这一规定...
江苏的企业,在安徽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并聘用员工,那么安徽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员工结婚、生育的,是应当适用用人单位所在地江苏的...
小王已怀孕3个月,而其所在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铅及其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了国家卫生标准,属于有毒有害工种。因此,小王自...
新计生法下,如果员工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用人单位能否以此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这一长期以来困扰用人单位的问题,...
由于上海允许用人单位对非城镇户籍劳动者缴纳三险,而三险里面不包括生育保险,就导致已生育女员工的生育医疗费补贴由谁支付成了...
段律师认为本文作者观点值得商榷。段律师认为,女职工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无论生育津贴与本人工资是否超过社平三倍,用人单...
2011年7月1日以后生育或者流产的女职工,已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笔者在此提醒企业,招聘时切不可再抱持歧视已婚未育女性的观念,而应严格以个人能力为唯一标准选聘员工,否则,最终结果可能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