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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签订过服务期协议,试用期内离职,是否须赔偿违约金?

作者:郑战新,2016-10-16, 阅读

HR提问:

  员工签订过服务期协议,后在试用期内离职,是否须赔偿违约金?

专家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有关服务期的规定中并没有将试用期内的员工排除在外。也就是说,在试用期内的员工,只要服务期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此试用期约定服务期协议是有效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总结:按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的员工违反服务期协议,也是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本篇法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二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2016年4月13日发布;2016年4月13日实施)废止(废止原因:已有新规定被劳动合同法第22条替代)

  三、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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