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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旺旺大厦发生砍人事件 一死一伤

来源:新民网,2016-03-29, 阅读

  【新民网·最新报道】今天(28日)下午16时许,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位于静安区石门一路211号旺旺大厦5楼发生一起砍人事件,造成一死一伤。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事发后,警方当场将犯罪嫌疑人方某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事发地为旺旺大厦五楼一家企业内。据大厦内其他楼层员工回忆,事发时间约为下午2点30左右,当时该企业两位女员工被一名男子砍伤。据悉,其中一人确定死亡。“其中一名女子伤在颈部,当时我们进楼的时候正好看到她被救护人员抬走,当时似乎还有一些意识。行凶男子好像也是这家单位的员工,之前一直见到的。”楼内工作人员向记者这样表示。

  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在现场看到,办公室及楼道内留有血迹,该企业办公区域内员工都已不在岗。另据静安警方消息,3月28日14时26分许,分局接110报警称:石门一路211号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分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在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方某(男,58岁,上海市人)。经了解,嫌疑人方某与被害人系同一公司员工,曾在工作上发生纠纷,遂今日持刀报复。经120救护人员现场确认,被害人黄某(女,34岁,上海市人)已死亡,另一名被害人朱某(女,29岁,江苏启东人)左侧脸颊及手臂受伤,无生命危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另据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从收治医院了解到,下午2点45分左右,两名伤者被送到医院,其中一名33岁的女性脖子被砍伤,送到医院已死亡。另外一名女性伤者29岁,送医时人较为清醒,脸上砍伤伤口很深,两个手腕也被严重砍伤,目前已被送往手术室进行手术。

  据了解,身亡的女子今年33岁是该公司的高管,受伤的是该公司的前台,今年29岁,刚到公司工作1个多月,男子砍人是疑似因为和公司有矛盾,此说法尚未得到警方证实。事发后,死者和伤者的家属都已经赶到医院。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事情的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戴天骄 李若楠)

以下是本站从新浪微博上摘抄的部分回复:

  中山公园_许耀中:新闻里说,是因为不续签劳动合同,男的把女的杀了。根据劳动法,不续签合同,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工作几年白拿几个月工资,他干嘛那么冲动?傻?

  推倒脫摸親:没想到普通的一个周一的工作日就发生这样的事情,人生真的是……凶手平时真的是个和善的老好人,但他这件事真的是做错了,错的太离谱了。就算工作上有矛盾,但最后用到这种极端手段的话,这件事所有人都是输家啊!几个家庭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啊!愿这个社会少一点戾气,每个人都多一分理智

  Dick_Man:前台的小姑娘是无辜的啊,这种报复社会的人[怒]

  席琳殿下的猫君大人:58岁了何必要辞退呢?混混两年么也就退休了。做hr总归也要考虑一下人家的感受。既然你要帮老板背锅总要为自己多考虑一点。两个都是可怜人。

  散落于天堂的哀愁:回复@Joyoqo:@Joyoqo 对的,说不签合同了,58岁的就去砍人了……

  吧啦本:公司领导为了私人恩怨不续约,58岁了还有那家公司要他?再说是家里的顶梁柱,领导不让人家吃饭不让人家活…没有一个员工会平白无故去砍他的领导。砍人的是因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被砍的也应反思,当然她已经没有反思的机会了

  吧啦本:回复@五号平面镜:员工都58岁了,公司竟然不续约也太缺德了,这年龄还有那家公司要他?领导不让人家吃饭就是不让活啊,领导因该反思。

  刚叫兽:我估计是部门经理和人事经理。。。

  闸北SWAT:杀人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再大怨仇不需要杀人呀

  luluwuwei888888:企业陷入困境,日系尤甚。处理人事问题必须慎之又慎,情和理都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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