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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道军2016-06-18

公司拿的合同不让看,就让签个字,这种签定方式有效吗?而且工作时间每天12小时,每小时12元,这个工资条可以证明。上班4个月,公司不交社保,我现在离职,可以要求哪些主张?谢谢

从常理来看,您签字就视为您已经阅读了合同文本,并已经充分知晓合同内容,合同就是有效的了。关于工作时间和工资的合法性问题,要根据您所在岗位适用的工时制度确定,如果您的岗位是标准工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12小时,每小时12元的话,据此计算出来的除加班时间外的工资为2088元/月。而2016年4月之前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是2020元/月,4月之后是2190元/月,所以,您4月之后的工资是不合法的。您现在离职的话,要根据您的离职原因来确定您的主张,如果是以公司未缴社保为由辞职,则可以主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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