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留言
张全涛
2016-06-08
你好,我是一家饭店的厨师长,厨房是我管理的,厨房员工总共11人,当时谈的是5000元一个人,共55000元,每月的15号由我统一领取然后发放给员工,我们工作了3个多月,老板突然把饭店转让了,5号晚上给我们结了工资,没有任何赔偿。现在我们还能不能要求赔偿?
可以要求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返回列表
回到顶部
沪ICP备13022706号-2
电脑版
在线留言
电话咨询
查看位置